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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9-10 字体:【大 中 小】 双击自动滚屏
                         皖经信原材料函〔2018〕118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发展改革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并广泛宣传至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升政策知晓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省将继续开展化解和压减过剩产能工作。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相关附件:
1. 工信厅联原〔2018〕5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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